返回博客列表

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实际负责人被判无期,6人全部获刑

10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47名幼儿血铅异常,实际负责人李慧芳获无期徒刑,执行园长获刑15年,4名后厨人员获刑6至8年。这起案件判了什么、为什么判这么重

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实际负责人被判无期,6人全部获刑

10月16日下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据人民日报、新华社报道,六名被告人全部获刑,其中实际负责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不是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而是一起被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

一、判决结果

被告人身份判决
李慧芳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投资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朱敬琳执行园长有期徒刑15年,罚金30万元
牛爱元后厨人员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
文亚芳后厨人员有期徒刑(6至8年间),并处罚金
贺旭霞后厨人员有期徒刑(6至8年间),并处罚金
安春玲后厨人员有期徒刑(6至8年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慧芳、朱敬琳身为幼儿园管理人员,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授意、安排后厨工作人员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和教职工食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特别严重。

二、案件还原:一年多的”加颜料”

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调查组此前发布的通报,案件的经过大致是这样一条线:

2024年初

园长朱某琳为了提高幼儿园招生吸引力,想通过增强食品色泽度和美观性,来吸引幼儿喜爱和家长认可。经投资人李某芳同意,授意厨师贺某霞购买颜料添加制作食品,并同步拍摄照片、视频,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传发。

2024年4月、2025年2月

厨师贺某霞先后两次通过网购平台购买颜料:

  • 黄色颜料 1200g,6.12元/100g
  • 红色颜料 1000g,6.12元/100g
  • 绿色颜料 900g,6.88元/100g

关键细节:这些颜料的外包装上,明确标识着”不可食用”。

2024年5月起至案发

厨师牛某元、文某芳将颜料掺入面粉,用于制作玉米卷肠包、三色红枣发糕,平均每月6次向幼儿和教职员工提供食用。

2025年7月1日

公安机关进入幼儿园调查。厨师贺某霞、安某玲为逃避责任,将剩余颜料藏匿。

2025年7月3日

公安机关查获剩余颜料:红色2包458g、黄色1包57g、绿色4包444g。

经公安部鉴定中心检验:黄色颜料铅含量高达209890.63mg/kg。

餐食留样检测:玉米卷肠包铅含量 1340mg/kg,三色红枣发糕铅含量 1052mg/kg。

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铅限量指标为 ≤0.5mg/kg。

超标两千倍以上。

三、后果:247名幼儿血铅异常

据通报,褐石培心幼儿园在园幼儿251名、教职员工34名,全部进行血铅检验:

  • 血铅异常幼儿 247名
  • 血铅异常教职员工 28名

已离园的2024届幼儿中,检验的70人里有5人血铅异常。

一个幼儿园,几乎全员”中招”。

四、三个让人后背发凉的细节

细节一:他们买过食用色素,而且更便宜。

调查显示,该幼儿园曾购买使用天然果蔬粉(食用色素),价格为5.04元/100g,比颜料(6.12元/100g)还便宜。

但”使用比较后认为,掺入颜料更鲜亮”。

所以这不是为了省钱——是为了”更好看”。

细节二:园长自己也吃。

园长朱某琳在幼儿园就餐时也食用了添加颜料的食品,经检测,其血铅值为169.3μg/L。

这说明她根本不认为这东西有毒。

细节三:明厨亮灶的监控,拍下了全过程。

公安机关调取的厨房监控视频(明厨亮灶)证实了加工过程。

摄像头一直开着,事情一直发生着。

五、为什么判得这么重?

很多人会问:为什么是”无期徒刑”?

第一,罪名本身就很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食品安全领域最重的罪名之一。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只要实施,就已入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定刑可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第二,法院认定”情节特别严重”。

受害对象是幼儿,人数多达247人,持续时间长达一年多,且系管理人员授意、组织。 这几个因素叠加,“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并不意外。

第三,管理者与执行者被区分对待,但都没跑掉。

实际负责人获无期、执行园长15年、4名后厨6至8年。 这个梯度说明:授意者、组织者责任最重,具体操作者同样要承担刑责。

“我只是按领导要求做的”,不构成免责理由。

六、和10月12日那份《意见》,形成了直接呼应

就在几天前,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等重点领域,坚持依法从严,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

这份判决,几乎是这份《意见》最直接的一次落地示范:

  • 校园食品,正是《意见》点名的重点领域
  • “情节特别严重”,对应”依法从重判罚”
  • 无期徒刑,对应”严格控制缓刑、免刑”
  • 从负责人到后厨,一个不漏,对应”全链条追责”

信号已经非常清楚:校园食品安全出事,不再是”罚点钱、整改一下”能了结的。

七、这起案件,给学校食堂提了三个醒

第一,“非食品原料”这条红线,碰不得。

颜料、工业色素、非食用添加剂、来源不明的”秘方”——只要不是食品原料,就不能进食品。包装上写着”不可食用”,就是最直接的禁入令。

第二,“为了好看”不是理由,更不是免责。

色泽、卖相、造型,都不能凌驾于安全之上。 想让菜品好看,有合规的食用色素和天然食材,而不是”哪个更鲜亮用哪个”。

第三,管理者的授意,责任最重。

这起案件里,真正被判最重的是”拍板的人”,不是”动手的人”。 对学校管理者来说,这是一条再清楚不过的警示:你的一句话,可能就是全园孩子的风险。

结语

247个孩子,一年多的”加颜料”,一个园长的”想让孩子更爱吃”。

这些词放在一起,本身就足够沉重。

判决给了法律层面的答案;但对每一个办食堂、管食堂的人来说,更该记住的是——

食品安全这条线,不是用来试探的,是用来守住的。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2026年10月17日第05版);新华社相关报道;甘肃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关于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幼儿血铅异常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5年7月20日)。